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
李韵东任甘肃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正厅长级);
张有达任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青标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田红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肖春梅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其银任甘肃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来源标题:甘肃省政府发布李韵东等人任职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
李韵东任甘肃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正厅长级);
张有达任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青标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田红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肖春梅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其银任甘肃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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