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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川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简历)

2018-07-31 11:26 人民网

来源标题:罗东川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图/简历)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7月31日电 (宋晨)据《人民法院报》消息,7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罗东川等出席会议。公开报道显示,罗东川此前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罗东川同志简历

罗东川,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重庆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82年9月至1986年8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1986年8月至1988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1988年5月至1993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级)(其间:1988年8月至1991年7月,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4月至1993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正科级);1993年7月至1995年5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5年5月至1995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5年6月至2000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副处级);2000年6月至2000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正处级);2000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2004年6月至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1999年9月至2004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5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9年8月至2012年3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审判员;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2013年12月至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部长级);2017年4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九大代表。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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