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
2018-08-23 23:41 新华网

来源标题: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0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国务院对2004年公布施行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作了修改。

《决定》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衔接,不再具体列举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以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发展变化;增强经济普查方法的灵活性,适当扩大可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的对象范围,规定对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并增加了经济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的内容;适应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和上报方式的变化,完善了有关经济普查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的规定。此外,与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明确规定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并调整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  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国)B2-2010003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北京)京B1.B2-2007003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8136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284号  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7881号  京ICP备10003822号-1  京ICP证000032号

京ICP证000032号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无障碍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