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泰吉(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西安9月5日电(记者 李浩)王泰吉,1906年生,陕西省临潼县北田镇(现为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道)尖角村人。1924年5月考入广州黄埔军校第1期,离开西安前曾吟诗怀志:“七尺男儿汉,足立天地间;满目不平事,蹈覆待何年?!”王泰吉到校不久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年冬,王泰吉被派到驻河南开封的国民2军学兵营任排长,他在所在连队组织党的外围组织“青年军人联合会”,进行革命活动,参加成员达40余人。
1926年王泰吉转入陕军甄寿珊部教导团任营长,从事兵运工作,并介绍在该营任班长的胞弟王泰诚秘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28年春,王泰吉率全营在陕西麟游县起义,起义失败后,王泰吉只身到河南南召县,从事秘密革命活动。不久被捕,被押往南京。1930年王泰吉经杨虎城保释出狱,在杨部任第十七师补充旅副旅长兼参谋长。1931年后任西安“绥靖”公署新兵训练处长、骑兵团团长等职。
1933年,王泰吉的骑兵团移驻至陕西耀县后,他找到老同学何寓础,帮助自己寻找党的组织,并向党组织汇报率领全团起义的想法。7月,在中共陕西省委领导下,王泰吉率骑兵团2000余人在耀县起义,成立西北民众抗日义勇军,任总司令,并恢复党组织关系。
1934年1月,为了扩大革命武装力量,王泰吉主动要求去豫陕边做兵运工作,途经陕西淳化通润镇时被捕。被关押期间,任凭敌人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王泰吉都未失共产党员的气节,还在拘留室的墙壁上留下了豪气干云的诗句:“几经奋起几颠沛,愧无良平智量深,引颈辞世诚快事,瞑目庆祝红旗飞。”3月3日,王泰吉被秘密杀害于西安西华门“绥靖”公署军法处的大院内,年仅28岁。
1951年,党和人民政府在西安革命公园为王泰吉烈士修建了纪念亭和纪念塔,供后人瞻仰和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