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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 股份回购制度升级

2018-10-27 07:13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公司法修改 股份回购制度升级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 刘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这意味着备受市场关注的股份回购制度迎来“升级版”。

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增加到六种:(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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