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南京市公安局通报称,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天,警方接报:昵称“小幸”和“李佳明mmm”的网民发布涉及南京大屠杀的极端言论。经查,两人分别为于某某(QQ昵称:小幸,男,17 岁,天津人,在校学生)、李某某(微博昵称:李佳明mmm,男,17岁,湖南长沙人,某职业学院大专肄业),二人上述违法言论被转发扩散,造成恶劣影响。鉴于于某某、李某某二人系未成年人,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12月14日、15日,南京警方依法分别对二人行政拘留7日(依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晨报综合报道)
【网友议论】
大龄儿童扎古:17岁应该已经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了,该罚。
须臾润之:00后的价值观基本都成型于网络,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
黑叔哟:很奇怪,为什么每年都有这样的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