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张韶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
日前,经中央批准,张韶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张韶春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兼任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及庆玲)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