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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9-07-13 02:57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客运班车应对6岁以下儿童免票

7月1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明确,客运班车和汽车客运站应对6周岁以下儿童免票。如果儿童未携带相关证件,应该以身高作为标准定价。此外,《意见》还对运输企业在节假日和特殊天气的定价行为进行规范,恶劣天气扰乱市场进行涨价将被联合惩戒。

儿童优惠标准由“看身高”变为“看年龄”

交通运输部介绍,现行运价政策以身高作为儿童免票、半票划分依据,社会公众认为有失公允,以年龄为划分依据的呼声愈发强烈,成为近几年全国“两会”提案反映的热点问题。为此,《意见》明确,儿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年龄为判定标准,6岁以下的实行免票,6-14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参照部分地区对儿童购买游览参观点门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政策,将半票上限年龄设定为6-14岁);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为判定标准,便于旅客出行和经营者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9座以下客车在满载情况下无法携带免票儿童,因此规定儿童免票乘车规定不适用9座以下客车。

客运班线不得在节假日加价

除了特殊旅客,《意见》也对运输企业在特殊时期、特殊天气的价格进行了规范。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价格和汽车客运站收费,要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定价机关制定或者调整价格,应依法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节假日、恶劣天气涨价将纳入失信联合惩戒。

经营者违规涨价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交通运输部介绍,各地价格、交通运输等部门,着重加强春运、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监测,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对预案,及时提出调控建议,保持价格水平处于合理区间。交通部门要推动建立道路运输价格失信惩戒机制,将经营者不执行道路运输价格政策,重点时段或者恶劣天气违规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作为经营者及其主要负责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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