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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姑娘山景区开出首张有偿救援罚单

2019-08-18 03:26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四姑娘山景区开出首张有偿救援罚单

记者从四川省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获悉,近日,四川省四姑娘山景区开出了首份有偿救援罚单。被处罚的广州籍男子周某因进入景区未办理入沟及户外活动手续,违反了相关条例和管理办法,被给予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其自行承担此次救援行动中产生的费用3000元。

接到报警男子四姑娘山失联

8月13日上午9时,四姑娘山管理局接报,广州籍男子周某在四姑娘山自然保护区失联,家属请求搜寻。接报后,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立即派出专业的户外救援团队,并联合小金县警方上山搜救。

景区管理局调取监控发现,该男子于8月12日凌晨5时47分违规进入海子沟景区,经户外活动管理中心查询,周某未办理相关户外活动手续。鉴于周某装备单薄且当晚景区局部有降雨、降雪等复杂天气因素,经综合研判,景区管理局于8月13日至14日先后派出4批次30余名救援人员不分昼夜沿海子沟大峰、二峰、海子沟沿河谷及长坪沟二峰侧面四条线路全力进行搜救。

8月14日16时04分,在四姑娘山二峰和三峰的一个流沙口下成功救援遇险男子。

历经36小时救援失联者脱险

据介绍,救援人员赶到时发现,该男子左腿膝盖和左脚脚踝严重受伤,头部等多个部位都有擦伤,已经不能正常行走,四姑娘山户外救援人员立即采取简单快速的救助措施为其包扎伤口,同时安排人员护送该男子下山。

8月14日21时许,经历了36个小时的救援,救援人员和伤者回到四姑娘山镇,受伤的失联男子被第一时间就近送到医院治疗,由于搜救及时,失联男子没有生命危险。

获近一年来首例有偿救援罚单

事发后据相关部门调查,周某进入景区未办理入沟及户外活动手续,景区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四姑娘山景区山地户外运动突发事件有偿救援管理办法》,对周某给予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其自行承担此次救援行动中产生的费用3000元。

2018年9月,四姑娘山风景区出台了《四姑娘山景区山地户外运动突发事件有偿救援管理办法》。

根据《四姑娘山景区山地户外运动突发事件有偿救援管理办法》规定,擅自进入四姑娘山景区发生险情需要救援的团体或个人;擅自变更山地户外运动申报时间、线路和活动项目发生险情需要救援的团体或个人;违规开展登山、徒步、攀岩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发生险情需要救援的团体或个人;求助人员瞒报、谎报险情的团体或个人等均在有偿救援范围内。

而此次救援是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自2018年9月以来的首例有偿救援,同时该景区也开出有偿救援的第一张罚单。

新闻内存

多景区推出

有偿救援管理办法

四姑娘山景区户外运动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从2004年起,四姑娘山因违规登山、违规穿越引发的大事故有30多起,造成20多人死亡。管理局每年对违规穿越景区的遇险人员进行搜救的费用超过50万元,浪费财力物力和公共资源。对此,2018年9月1日,四姑娘山景区启动有偿救援,自此,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而遇险的游客,将要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据悉,有偿救援的规定并不只存在于四姑娘山景区。此前,黄山、稻城亚丁等多个景区也都出台有偿救援管理办法。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亚丁村至夏洛多吉区域、亚丁村至央迈勇区域(蓝月山谷)、亚丁村至仙乃日区域、亚丁村至卡斯地狱谷区域,搜救费用均为2万起;亚丁村、叶儿红村至康古贡嘎银河区域,搜救费用1.5万起。搜救费用包括搜救人员的劳务费用和搜救装备、工具的使用费用,不包括由此产生的交通费、救火费和医疗费用等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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