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巡视员王光和犯受贿罪一审判刑10年

2019-10-26 01:54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巡视员王光和犯受贿罪一审判刑10年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5日上午,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巡视员王光和受贿案,认定被告人王光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王光和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光和利用担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环保设备招投标、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573万元。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光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王光和主动交代未被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绝大部分受贿所得赃款已退缴,确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