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口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经口岸传播,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从1月25日起,我国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入境人员必须向海关卫生检疫部门进行健康申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
针对疫情,为确保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捐赠物资快速通关,海关总署还发布了《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
根据《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海关将全力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各直属海关相关通关现场设立进口捐赠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实施快速验放。
公告明确,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用于防控疫情的涉及国家进口药品管理准许证的医用物资,海关可凭医药主管部门的证明先予放行,后补办相关手续。
对于《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所列有关物资,紧急情况下海关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减免税相关手续。(记者 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