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管制法包括五章49条,从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这部法律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出口管制法第三条明确,出口管制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际和平,统筹安全和发展,完善出口管制管理和服务。而且,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在草案三审稿的具体制度和规则调整中,得到进一步体现。
关于出口管制范围,法律确保管制物项,以及管制主体和行为全覆盖。以管制物项为例,根据法律,除传统的军民两用物项、军品、核外,还参考对外贸易分类标准,将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均纳入管制物项;同时,明确管制物项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