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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不同意调解 因刘鑫方做无责抗辩

2021-04-16 08:17 北晚新视觉

来源标题:江歌母亲不同意调解:每提及案件都是一次伤害

4月15日12时许,备受关注的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庭审结束。据城阳区法院,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法庭辩论结束,原告江秋莲(江歌母亲)不同意调解。审判长最后宣布,双方分歧较大,将择期宣判。

江母:每次提及案件,对她都是一次伤害

江母就庭审细节受访透露,本次庭审她携带了江歌的部分遗物出席,包含衣服、水杯等。

她告诉记者,她这么做是希望江歌可以见证这一次的庭审。江秋莲称,自从江歌遇害,每次提及案件,对她都是一次伤害。

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

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此前告诉记者,本次起诉的主要理由为:被告刘鑫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对江歌的故意杀人行为,但刘鑫对江歌死亡存在无可推卸的重大过错。

被告刘暖曦(刘鑫方)的代理律师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责任应由陈世峰承担,刘鑫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并无任何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

事件回顾

记者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

2020年6月5日9时许,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

2020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

2021年4月8日,江秋莲收到该案件的法院开庭传票,她表示届时到场参加庭审。

责任编辑:杨尚武(QZ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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