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8月12日,中日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这是中日两国自1972年实现邦交正常化后,两国关系史上又一重要里程碑。

条约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中日世代友好的大方向,为两国进一步加强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来源标题:红色血脉——党史军史上的今天|8月12日 中日签订和平友好条约
1978年8月12日,中日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这是中日两国自1972年实现邦交正常化后,两国关系史上又一重要里程碑。

条约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中日世代友好的大方向,为两国进一步加强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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