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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1+4”政策“组合拳” 稳岗拓岗保就业

2022-06-09 22:05

来源标题:江西出台“1+4”政策“组合拳” 稳岗拓岗保就业

中新网南昌6月9日电 (记者 李韵涵)9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赣就有位来”稳就业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西出台了“一个实施意见”和“四个10条措施”稳岗拓岗保就业。

据江西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成兵介绍,“一个实施意见”即《关于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推进就业工作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四个10条措施”分别是《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0条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10条措施》《完善稳就业工作机制10条措施》。

“四个10条措施”提出,将鼓励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鼓励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属于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5类重点群体,或从事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外贸出口、纺织服装等4类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需借款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按3:7给予贴息。

此外,“四个10条措施”表明,今年江西省募集就业见习岗位3万个以上,在毕业生离校前向未就业毕业生推出。各级人社部门要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就业见习单位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吸纳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子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学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完)

责任编辑:冯翀(QZ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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