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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家拒收现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处罚:最高罚19万元

2022-07-21 21:55

来源标题:20家拒收现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处罚:最高罚19万元

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央行公众号21日消息,2022年第二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20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9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供暖公司、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超市等。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责任编辑:冯翀(QZ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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