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网文用制式合同规范版权

2020-05-28 15:18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创作者在对其创作的作品处理上也应存在三方主体:相关管理部门、平台方、创作者本人。建议由政府监管部门介入,推出相对保障平台和创作者平等权益的制式合同(即格式合同)进行备案确权。出台著作权制式合同,不仅仅是起到对作者的保护,其实对于平台方而言,也更有利于业务开展、IP计划顺利推行,不因诉讼打乱商务计划和影响商誉,整个行业会更健康有序发展壮大。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  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国)B2-2010003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北京)京B1.B2-2007003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8136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284号  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7881号  京ICP备10003822号-1  京ICP证000032号

京ICP证000032号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无障碍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