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慕平3月7日在参加北京团审议时就进一步加强打击和防范金融犯罪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金融犯罪往往是跨区域的,想在早期发现或者是查处的话,司法部门的综合协调机制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也建议对这类金融犯罪应该在立法上和程序上进一步单独的研究,有些单独的措施。”
慕平透露,现在金融行业的犯罪和纠纷量都比较大,危害也比较大。处理这种案件要尽可能早发现,现在一些案件处理起来很复杂、成本很高,就是因为这个案件在查处和处理的时候,案件的涉案金额已经滚得非常大,处理也很复杂。因此一定要加强日常监管,也要有一些统筹协调的机制形成才可以,因为金融犯罪往往是跨区域的,而目前案件的审理又都是在地区和部门管辖分工很明确的制度下进行,要想在早期发现或者查处,司法部门的综合协调机制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慕平也强调应进一步强化查处的手段,因为这类犯罪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越及时、更多的查封财产,最后案件处理的效果也会越好,而这也需要综合协调,因为查封财产光靠某一个地方和部门的执法机关也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对这类金融犯罪应该在立法上和程序上进一步单独的研究,有些单独的措施。
“最后要说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这类金融犯罪事件在当前这个时期还有可能会增加。”慕平解释说,“因为现在老百姓手里有点钱也怕贬值,希望增值或保值,可钱到底往哪投?在没有很好的投资渠道的时候,防范意识再低一点就很容易受骗。所以加强宣传,加强监管、预防还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