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大年初七城管撕商户春联 当地回应:未及时与商户沟通

2019-02-15 08:18

来源标题:大年初七城管撕商户春联

过年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城管部门考虑到节后春联破损影响市容市貌,禁止市四区主干道两侧企事业单位和商铺完成街景改造整治的建筑物外立面贴春联,同时,要求其他位置张贴春联也应整洁规范。

春节假期刚过,大年初七上班第一天,呼和浩特城管又因为撕春联再次引发关注。2月14日凌晨,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管队员清理破损春联的情况说明”回应撕春联称,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上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管执法局五中队执法队员在例行工作巡查中,发现辖区乌兰察布路沿街有多家商业店铺春联出现较明显的破损,有些春联已经散落在地。由于部分商户还在过节尚未开门,城管队员随即按照“门前三包”制度规定将这些破损的春联进行了清理。

多数网友认为,贴春联是中国春节传统习俗之一,不解为何禁贴。对此,呼和浩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曾回应称,为避免往年出现的节后春联破损影响市容市貌问题,呼和浩特市城管局要求市四区主干道两侧企事业单位和商铺不得在完成街景改造整治的建筑物外立面张贴春联,防止污损外立面。

在此过程中,由于城管执法队员未能及时与商户进行沟通,且工作方式和处理方法简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城管队员执法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把城市管理好。诚恳地希望广大网民一如既往地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给予监督批评,提出意见建议,将虚心接受,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对此,城管部门表示,撕的是破损甚至散落在地的春联,因部分商户还未开门未能及时沟通,为此致歉。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李涛 戴幼卿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  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国)B2-2010003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北京)京B1.B2-2007003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8136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284号  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7881号  京ICP备10003822号-1  京ICP证000032号

京ICP证000032号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无障碍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