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进博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可享税收优惠

2019-11-04 04:15 人民网

来源标题:进博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可享税收优惠

为支持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对11月5日至11月10日期间举办的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

根据通知,有35家参展企业的商品在规定销售限额内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进口博览会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确定。

此外,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  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必究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国)B2-2010003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北京)京B1.B2-2007003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8136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284号  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京ICP备10003822号-1  京ICP证000032号

京ICP证000032号 北京互联网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无障碍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