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济南新交规:学习积分可抵违法记分 外地车辆“首违免罚”

2019-12-03 01:29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济南新交规:学习积分可抵违法记分 外地车辆“首违免罚”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推出10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新举措,其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通过手机在线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所获的“积分”,可用于抵扣交通违法记分,一个驾驶证记分周期内最多可积6分。

根据济南交警发布的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济南市机动车驾驶人(准驾车型C1及以下,非实习期,驾照状态正常),通过济南交警“泉城行+”手机APP或关注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手机在线学习、答题获得的积分,可用于抵扣本人名下济南号牌非营运车辆累积6分及以下的交通违法记分。

济南交警还推出外地车辆“首违免罚”,即外地来济机动车辆有轻微交通违法情形,未影响道路通行和造成安全后果的,民警在现场查处时,对首次违法录入违法教育系统,只警告、不处罚。

其中,“首违免罚”的轻微交通违法情形包括:外地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驶入单行线、违反禁令标志的;外地货车因驾驶人不熟悉误入禁行道路,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因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当事人能够出具报警记录或者受案回执单等相关证明的等。

济南交警推出的其他便民利民举措,还包括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取消限行、机动车“挂牌”社会化服务、驾驶证纸质照片免提交等。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