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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动态监测 不得通过调整科目虚增教育经费

2023-11-08 07:12

来源标题: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动态监测 不得通过调整科目虚增教育经费

7日,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的意见》,明确全面调查学校教职工人员待遇、学生资助等资源配置情况,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动态监测工作机制,不得通过调整科目、超范围归集等方式虚增教育经费。

教育经费统计对象包括教育部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力量和个人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意见》要求,全面调查学校财政性和非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情况;调查政府、社会和个人投入教育情况;调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费用情况,以及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调查教职工人员待遇、学校运转、校舍建设、设备购置、学生资助等资源配置情况。

各地要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动态监测工作机制,及时跟踪教育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全面掌握教育资金资产资源投入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反映教育投入的来源、分布、使用构成情况,以及城乡、区域差距变化趋势等;加快财政预算拨付进度和教育经费支出进度,确保全年预算执行到位;加强投入产出分析,深度挖掘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反映出的教育投入政策效益和问题。

责任编辑:王大治(QJ0026)作者:何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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