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未来,三部门将共同组织遴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共生共存、相得益彰的“国保单位·古树名木”名录。
三部门表示,古树名木不仅是自然生长的树木,也是与文物建筑、石窟石刻、遗址墓葬等共同承载悠久历史传统、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的“活文物”。各地应运用好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成果及最新补充调查结果,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逐步明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协同保护的范围与对象。
我国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技术研究,完善保护预案,落实落细古树名木日常养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巡护,防止人为破坏和过度干预,并按照“一树一档”要求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在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环境整治及其他建设项目中,应注意保护、避让古树名木,保障其安全和生长空间,各级文物、林业、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同开展文物和古树名木的有害生物防治,协调解决树木生长对文物本体的影响等问题。
国家文物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未来,三部门将共同组织遴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共生共存、相得益彰的“国保单位·古树名木”名录。
三部门表示,古树名木不仅是自然生长的树木,也是与文物建筑、石窟石刻、遗址墓葬等共同承载悠久历史传统、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的“活文物”。各地应运用好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成果及最新补充调查结果,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逐步明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协同保护的范围与对象。
我国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技术研究,完善保护预案,落实落细古树名木日常养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巡护,防止人为破坏和过度干预,并按照“一树一档”要求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在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环境整治及其他建设项目中,应注意保护、避让古树名木,保障其安全和生长空间,各级文物、林业、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同开展文物和古树名木的有害生物防治,协调解决树木生长对文物本体的影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