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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前应先做风险评估

2023-12-15 07:29

来源标题: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前应先做风险评估

受先天因素、历史条件和技术手段等限制,文物建筑普遍存在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短缺等消防问题。为降低文物建筑火灾风险,国家文物局组织制定了《文物建筑防火设计规程》,近日开始征求意见。

国家文物局提出,文物建筑防火设计之前,相关单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火灾风险评估;设计时应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论采取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文物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按照最低限度干预原则,优先利用或者改造现有的消防基础设施,并使用恰当的保护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和新工艺必须经过前期试验,证明切实有效,对文物建筑长期保存无害、无碍,方可使用。所有保护措施、施工工艺不应破坏文物建筑本体及遗址,不应妨碍再次对文物建筑进行保护,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是可逆的。

文物建筑的防火设计范围应以核心防火保护区内的消防安全总体布局、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其他灭火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的设计为主,兼顾外围防火保护区的消防安全总体布局、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灭火器。设备、设施、管线选型和选材应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并注重与文物建筑及其环境风貌的协调。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微型消防站用房的选址宜利用原有建筑。必须新建时,新建建筑选址及其设计方案须依据文物保护的相关要求进行评估,并选择对文物建筑本体和环境风貌影响最小的方案。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牛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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