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表示,《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规范,意在解决罚款设定与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一些行政罚款案件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也引发过罚不当的争议。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何勇介绍,在罚款设定方面,《意见》主要提出了两个要求,从设定上解决目前罚款规定存在有不协调的问题,包括防止过度设置罚款事项和要求设定罚款应该统筹均衡。对于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设定罚款。实施罚款处罚无法有效进行管理时,要依法确定更加适当的处罚种类。要确保设定的罚款事项能够有效遏制违法,激励守法。针对处罚设定不均衡问题,规定同一行政法规、规章对不同违法行为设定罚款的要相互协调,不同行政法规、规章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设定罚款的要相互衔接。针对一些罚款设定的倍数罚差距过大的问题,规定罚款的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一般不超过10倍。
在罚款的实施方面,《意见》主要提出三个要求,包括实施罚款要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当轻则轻、该重则重,要根据不同区域领域实际情况,科学细化从轻、减轻、不予处罚、可以不予处罚的相关情形。罚款决定要符合法理、事理和情理。罚款决定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确保罚款决定符合法理。此外,还对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提出新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对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开展一次全面清理、规范工作。
近日,司法部牵头召开座谈会,邀请民营经济的代表座谈听取有关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意见和建议。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指出,国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法治组合拳”,《意见》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着力完善顶层设计,紧紧围绕经营主体关注的问题,通过规范和监督罚款的设定与实施,有效减少企业经营中的不确定性、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保护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夯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法治基础。这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是很利好的法治信息。
胡卫列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司法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切实从法律制度上把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用硬实的措施落下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昨天(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表示,《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规范,意在解决罚款设定与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一些行政罚款案件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也引发过罚不当的争议。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何勇介绍,在罚款设定方面,《意见》主要提出了两个要求,从设定上解决目前罚款规定存在有不协调的问题,包括防止过度设置罚款事项和要求设定罚款应该统筹均衡。对于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设定罚款。实施罚款处罚无法有效进行管理时,要依法确定更加适当的处罚种类。要确保设定的罚款事项能够有效遏制违法,激励守法。针对处罚设定不均衡问题,规定同一行政法规、规章对不同违法行为设定罚款的要相互协调,不同行政法规、规章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设定罚款的要相互衔接。针对一些罚款设定的倍数罚差距过大的问题,规定罚款的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一般不超过10倍。
在罚款的实施方面,《意见》主要提出三个要求,包括实施罚款要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当轻则轻、该重则重,要根据不同区域领域实际情况,科学细化从轻、减轻、不予处罚、可以不予处罚的相关情形。罚款决定要符合法理、事理和情理。罚款决定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确保罚款决定符合法理。此外,还对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提出新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对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开展一次全面清理、规范工作。
近日,司法部牵头召开座谈会,邀请民营经济的代表座谈听取有关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意见和建议。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指出,国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法治组合拳”,《意见》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着力完善顶层设计,紧紧围绕经营主体关注的问题,通过规范和监督罚款的设定与实施,有效减少企业经营中的不确定性、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保护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夯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法治基础。这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是很利好的法治信息。
胡卫列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司法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切实从法律制度上把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用硬实的措施落下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