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时隔10年 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出炉
昨天(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公开发布。这是继2004年、2014年先后两个“国九条”之后,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共9个部分,因此被称为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
证监会在对新“国九条”进行解读时表示,新“国九条”充分体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将推动解决资本市场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推动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
《意见》提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五个必须”。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资本市场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全面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必须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更加有力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既充分体现资本市场的政治性、人民性,又充分体现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表示,相较前两个“国九条”,新“国九条”还充分体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特别是针对去年8月以来股市波动暴露出来的制度机制、监管执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回应投资者关切,推动解决资本市场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意见》分阶段提出了我国资本市场未来5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发展目标,从投资者保护、上市公司质量、行业机构发展、监管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设定了清晰的路线图。
蓝图如何变为现实?吴清介绍,新“国九条”与证监会会同相关方面组织实施的落实安排,将共同形成“1+N”政策体系。“1”就是《意见》本身,“N”就是若干配套制度规则。综合来看,“1+N”政策体系的主线就是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将一体推进,系统落实。
严把上市准入关 突出全链条监管
根据《意见》,上市公司监管要突出全链条监管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围绕严把上市关、严格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力度这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企业IPO(首次公开发行)备受各方关注。《意见》要求,要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这意味着,发行上市制度将会进一步升级。
同时,发行上市还将强化全链条责任,建立审核回溯问责追责机制,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并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
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意见》从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完善减持规则、强化现金分红监管等方面发力,分别提出针对性措施。
对上市公司造假行为,《意见》强调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减持行为,明确严格规范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坚决防范各类绕道减持,同时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价差。《意见》还要求,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
加大退市监管方面,《意见》要求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畅通多元退市渠道,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
健全预期管理机制 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
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是各方普遍关注的焦点。在这方面,促进市场平稳运行的多个新提法,让市场充满期待。比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探索适应中国发展阶段的期货监管制度和业务模式”“做好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监测应对”等。
“交易监管要促进公平高效,规范各类主体和资金的交易行为。”吴清表示,将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秩序。
对近期市场关切的私募量化交易,《意见》也明确提及,要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警示。
资本市场的预期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将有助于增强内在稳定性。《意见》明确,将重大经济或非经济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评估内容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框架,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意见》就此提出,一方面,要建立培育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基础制度,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占比。另一方面,要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更好鼓励开展长期权益投资。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等。
原标题: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时隔10年 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出炉
昨天(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公开发布。这是继2004年、2014年先后两个“国九条”之后,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共9个部分,因此被称为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
证监会在对新“国九条”进行解读时表示,新“国九条”充分体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将推动解决资本市场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推动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
《意见》提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五个必须”。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资本市场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全面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必须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更加有力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既充分体现资本市场的政治性、人民性,又充分体现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表示,相较前两个“国九条”,新“国九条”还充分体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特别是针对去年8月以来股市波动暴露出来的制度机制、监管执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回应投资者关切,推动解决资本市场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意见》分阶段提出了我国资本市场未来5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发展目标,从投资者保护、上市公司质量、行业机构发展、监管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设定了清晰的路线图。
蓝图如何变为现实?吴清介绍,新“国九条”与证监会会同相关方面组织实施的落实安排,将共同形成“1+N”政策体系。“1”就是《意见》本身,“N”就是若干配套制度规则。综合来看,“1+N”政策体系的主线就是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将一体推进,系统落实。
严把上市准入关 突出全链条监管
根据《意见》,上市公司监管要突出全链条监管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围绕严把上市关、严格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力度这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企业IPO(首次公开发行)备受各方关注。《意见》要求,要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这意味着,发行上市制度将会进一步升级。
同时,发行上市还将强化全链条责任,建立审核回溯问责追责机制,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并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
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意见》从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完善减持规则、强化现金分红监管等方面发力,分别提出针对性措施。
对上市公司造假行为,《意见》强调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减持行为,明确严格规范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坚决防范各类绕道减持,同时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价差。《意见》还要求,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
加大退市监管方面,《意见》要求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畅通多元退市渠道,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
健全预期管理机制 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
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是各方普遍关注的焦点。在这方面,促进市场平稳运行的多个新提法,让市场充满期待。比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探索适应中国发展阶段的期货监管制度和业务模式”“做好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监测应对”等。
“交易监管要促进公平高效,规范各类主体和资金的交易行为。”吴清表示,将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秩序。
对近期市场关切的私募量化交易,《意见》也明确提及,要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警示。
资本市场的预期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将有助于增强内在稳定性。《意见》明确,将重大经济或非经济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评估内容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框架,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意见》就此提出,一方面,要建立培育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基础制度,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占比。另一方面,要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更好鼓励开展长期权益投资。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