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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矿山生态修复国标8月施行

2024-05-16 06:42

来源标题:4项矿山生态修复国标8月施行

昨天(15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等4项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将于8月1日起施行。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在统筹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发布会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介绍了《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等4项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有关情况。

卢丽华表示,正在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就“矿区生态修复”设置了专章,一些省份相继出台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的专门性地方法规。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一些地方还在走“边开发、边破坏”“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生态环境“旧账未还、新账又欠”,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存在相当差距。

为此,自然资源部组织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等有关单位编制形成了《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标准,规范煤矿、金属矿、石油天然气项目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及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监测评价工作。4项国家标准已于4月底发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空白。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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