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网络拍卖领域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填补了网络拍卖管理的制度空白。文件首次明确要坚持线上线下拍卖监管制度的一致性,要求从事经营性网络拍卖应当遵守现行拍卖法律法规。
截至2023年,各类网络拍卖活动的年成交规模已超万亿元。然而,由于拍卖相关文件制定时间较早,未对网络拍卖作出明确规定。部分主体资质不合规、业务开展不规范、监管制度不完善、诚信体系待加强等问题日渐突出。
三部门表示,要加强网络拍卖市场准入管理。文件的一大亮点是首次提出了鼓励网络拍卖创新发展的具体意见。三部门提出,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网络拍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发涵盖网络拍卖公告、拍品展示、拍卖师主持、网络竞价、成交确认、电子签署、拍卖价款结算、资料存档等功能的全流程网络拍卖系统,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研发拍品审定、拍品展示、拍品验证类技术产品以及建设细分市场网络拍卖平台等。
文件还首次明确了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比如,对平台内网络拍卖经营者的身份、拍卖许可、文物拍卖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对平台内的违规拍卖信息进行依法处置、报告等。
国家文物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网络拍卖领域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填补了网络拍卖管理的制度空白。文件首次明确要坚持线上线下拍卖监管制度的一致性,要求从事经营性网络拍卖应当遵守现行拍卖法律法规。
截至2023年,各类网络拍卖活动的年成交规模已超万亿元。然而,由于拍卖相关文件制定时间较早,未对网络拍卖作出明确规定。部分主体资质不合规、业务开展不规范、监管制度不完善、诚信体系待加强等问题日渐突出。
三部门表示,要加强网络拍卖市场准入管理。文件的一大亮点是首次提出了鼓励网络拍卖创新发展的具体意见。三部门提出,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网络拍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发涵盖网络拍卖公告、拍品展示、拍卖师主持、网络竞价、成交确认、电子签署、拍卖价款结算、资料存档等功能的全流程网络拍卖系统,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研发拍品审定、拍品展示、拍品验证类技术产品以及建设细分市场网络拍卖平台等。
文件还首次明确了网络拍卖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比如,对平台内网络拍卖经营者的身份、拍卖许可、文物拍卖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对平台内的违规拍卖信息进行依法处置、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