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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中暑身亡六年 检方抗诉帮助定工伤

2024-06-07 02:42

来源标题:农民工中暑身亡六年检方抗诉帮助定工伤

2024年4月的一天,在公司上班的罗宁(化名)收到了一张母亲发来的照片,照片中展示了罗宁父亲罗强(化名)的工伤认定书。为了这一刻,她等待了6年。

罗宁表示,6年前父亲罗强在工地中暑后去世,她就此踏上了为父寻求工伤认定之路。这期间她经历了法院一审胜诉、二审败诉以及申请再审被驳回。就在最难的时候,当地检察院伸出了援手,协助她获得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以此为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提请四川省检察院抗诉,促成罗强最终被认定工伤。

未被认定“因公受伤”

2018年7月19日晚,罗强在工地收工时忽然晕倒,被送往医院后,于7月25日宣告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出院病情证明书》显示,罗强被诊断为热射病,即职业性中暑,此外还发现脑部存在梗塞以及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等情况。

有朋友得知罗宁家的情况后,建议她去为父亲申请工伤认定。“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从来没听说过‘热射病’这个词。”罗宁说,为了给父亲认定工伤,她找到了四川升博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蟒。

程蟒回忆说,了解情况后,他建议罗宁进行了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认定罗强“符合中暑后突然晕倒,头部着地,致脑挫裂伤出血梗死,继发大叶性肺炎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

此后,罗宁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但她表示,当时人社部门提出,按照规定,认定工伤需要再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程蟒说,这时他发现,四川省只有成都有医院能够开具相应的热射病证明书,而罗强就医的医院无法开具此类证明。2019年,人社局因为缺少相应证明,认定罗强不属于“因公受伤”。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罗宁说,为了给父亲寻求工伤认定,她和母亲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罗强的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因公受伤(死亡),判决人社部门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重新作出具体行为。

此后,绵阳市人社部门提出上诉。法院二审认为,罗强虽然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突发热射病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死亡,但由于死者在医院的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罗强患职业病的事实。罗强的家人虽然递交了司法鉴定所对罗强死亡原因的司法鉴定,但该鉴定不是职业病鉴定机构作出的职业病鉴定,其只能证明罗强的死亡原因,不能证明罗强患职业病。

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判决,并驳回罗强家人的诉讼请求。2020年9月,再审申请也被驳回。2021年,罗宁在律师的建议下向绵阳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人社局最终认定系工伤

就在罗宁最难的时候,检察院向她伸出了援手。受理罗宁的申请后,绵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吴阳开展了一系列调查核实工作。

在检察机关与医院的多次沟通下,2021年9月,罗宁向位于成都市的某医院提出对罗强进行职业病诊断的申请。2022年4月,成都某医院作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证明罗强为“职业性中暑(热射病)”。“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行政诉讼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据此,绵阳市检察院依法提请四川省检察院抗诉。

今年3月2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会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制发司法(检察)建议书,建议绵阳市人社局结合申请材料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对罗强的工伤以及享受保险待遇进行认定。4月2日,案件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绵阳市人社局表示已实质启动工伤认定程序。

罗宁说,5月中旬,她家收到了迟到6年的工伤保险理赔款。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作者:屈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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