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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区至少两家公立医院开展助产服务

2024-09-06 16:44

来源标题:每区至少两家公立医院开展助产服务

市卫健委日前发布加强助产服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本市助产技术服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市卫健委要求各区至少有两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综合性医院产科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

市卫健委要求各区卫健行政部门对区域内助产服务资源进行规划布局,确保助产服务供给,有效满足孕产妇需求。各区原则上至少有两家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开展助产服务,保障相关医疗机构具备首诊救治、及时转诊能力。各妇幼保健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承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任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保障产科持续服务。

各区要助力辖区助产机构加强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树立生育友好理念,营造温馨舒适环境,优化服务流程。(记者 孙乐琪)

责任编辑:黄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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