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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增至10种

2024-12-02 07:36

来源标题: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增至10种

12月1日起,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以跨省直接结算。至此,可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种类增至10种。

国家医保局介绍,我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均能提供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除了新增的5种,还有5种是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参保人持医保码或社保卡在医疗机构窗口结算时,属于可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将按照参保地规定待遇单独结算。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参保人享有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接诊医生会按照就医地管理要求,专病专治,合理用药。

国家医保局提示,参保人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查找并了解参保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结算流程等。

责任编辑:陈健男(QE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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