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发布,提出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1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简称《指引》)。《指引》指出,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制定出台《指引》,是要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方向性、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指引》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 新京报记者 张晓翀
关注1
“五统一、一破除”是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点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点多面广、千头万绪,必须要找准工作着力点,才能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五统一、一破除”是在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需要抓住的重点。
王善成提到,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此外,要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针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禁而不止、有的甚至花样翻新的情况,国家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攻坚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
“过去消费者网上购物往往只能选择特定的平台支付,我们推动有关方面积极提升平台的互联互通水平,去年‘双十一’天猫已经允许使用微信支付,京东也即将接入支付宝,平台间的壁垒正在逐步消除。”王善成说。
他指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主要工作包括围绕保障市场体制有效运行,加快完善市场制度规则;进一步破除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围绕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着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围绕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关注2
多部门联合发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是有效衔接供需、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基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指出,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引》的贯彻落实,重点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除市场分割壁垒,畅通要素资源配置,优化市场监管机制。
此外,多式联运是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交通运输工作聚焦“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美好愿景,在推进货物多式联运和旅客联程运输上持续发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持续推进“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加快完善多式联运相关制度和标准,推动跨方式、跨领域、跨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进一步降本提质增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的大市场,而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李维正指出,商务部重点做好外资市场准入“减法”,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加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是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务部紧扣行业需要,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培育诚信文化,促进形成良好市场环境,加快信用应用,充分释放信用红利。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信用手段在商贸流通领域的深度应用,提升信用管理实效,充分释放信用红利,更好地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防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资源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题中应有之义。
市场监管总局规划和财务司副司长缪丹指出,下一步将规范地方标准制定与实施,推动政府标准与市场标准协同发力,完善地方标准管理制度体系。
■具体要求
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
比如,针对交通设施仍存在部分断点卡点的问题,提出“各地区要以打通断头路、基本消除国家公路网省际瓶颈路段以及基本打通跨省航道主要瓶颈和碍航节点为重点,加大协同力度,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又如,针对各地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完善整合省域内‘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系统等,厘清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责任链条,进一步统一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采集标准、格式、字段”;再如,针对各地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明确“各地区要制定并动态更新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条件等内容,并根据清单内容制定审批标准,编制标准化的办事指南”等。
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
在《指引》中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
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不可能做到齐步走,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可以先行一步,对标更高标准加快推进本地区以及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建设。比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加强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加大区域合作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探索力度”;又如,“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引导全国布局的品牌连锁实体店、厂商直营实体店、大型连锁商场超市探索实行省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等。
《指引》亮点
●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各地区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或者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办理、违规开展检查等为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各地区不得强制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登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等,或者以在本地设立法人机构、进行产业配套、投资额纳入统计等作为申请相关扶持政策、开展相关业务、享受相关补贴的前提条件,不得在土地出让时违规设置竞买条件搞定向出让。
●各地区要在国家统一制度规定下,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适当优化建设用地交易申请、审批、价款和税费缴纳、登记等流程,依托全国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汇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信息,主动发布公示地价、成交价、交易规则等信息。
原标题:《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发布,提出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1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简称《指引》)。《指引》指出,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制定出台《指引》,是要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方向性、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指引》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 新京报记者 张晓翀
关注1
“五统一、一破除”是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点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点多面广、千头万绪,必须要找准工作着力点,才能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五统一、一破除”是在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需要抓住的重点。
王善成提到,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此外,要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针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问题禁而不止、有的甚至花样翻新的情况,国家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攻坚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
“过去消费者网上购物往往只能选择特定的平台支付,我们推动有关方面积极提升平台的互联互通水平,去年‘双十一’天猫已经允许使用微信支付,京东也即将接入支付宝,平台间的壁垒正在逐步消除。”王善成说。
他指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主要工作包括围绕保障市场体制有效运行,加快完善市场制度规则;进一步破除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围绕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着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围绕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关注2
多部门联合发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是有效衔接供需、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基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指出,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引》的贯彻落实,重点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除市场分割壁垒,畅通要素资源配置,优化市场监管机制。
此外,多式联运是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交通运输工作聚焦“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美好愿景,在推进货物多式联运和旅客联程运输上持续发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持续推进“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加快完善多式联运相关制度和标准,推动跨方式、跨领域、跨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进一步降本提质增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的大市场,而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李维正指出,商务部重点做好外资市场准入“减法”,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加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是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务部紧扣行业需要,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培育诚信文化,促进形成良好市场环境,加快信用应用,充分释放信用红利。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信用手段在商贸流通领域的深度应用,提升信用管理实效,充分释放信用红利,更好地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防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资源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题中应有之义。
市场监管总局规划和财务司副司长缪丹指出,下一步将规范地方标准制定与实施,推动政府标准与市场标准协同发力,完善地方标准管理制度体系。
■具体要求
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
比如,针对交通设施仍存在部分断点卡点的问题,提出“各地区要以打通断头路、基本消除国家公路网省际瓶颈路段以及基本打通跨省航道主要瓶颈和碍航节点为重点,加大协同力度,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又如,针对各地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完善整合省域内‘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系统等,厘清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责任链条,进一步统一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采集标准、格式、字段”;再如,针对各地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明确“各地区要制定并动态更新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条件等内容,并根据清单内容制定审批标准,编制标准化的办事指南”等。
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
在《指引》中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
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不可能做到齐步走,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可以先行一步,对标更高标准加快推进本地区以及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建设。比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动加强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加大区域合作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探索力度”;又如,“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引导全国布局的品牌连锁实体店、厂商直营实体店、大型连锁商场超市探索实行省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等。
《指引》亮点
●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各地区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或者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办理、违规开展检查等为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各地区不得强制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登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等,或者以在本地设立法人机构、进行产业配套、投资额纳入统计等作为申请相关扶持政策、开展相关业务、享受相关补贴的前提条件,不得在土地出让时违规设置竞买条件搞定向出让。
●各地区要在国家统一制度规定下,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适当优化建设用地交易申请、审批、价款和税费缴纳、登记等流程,依托全国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汇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信息,主动发布公示地价、成交价、交易规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