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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责任单位及32名公职人员因梅大高速茶阳路段“5·1”塌方灾害涉灾被追责问责

2025-01-25 23:24 新华网

来源标题:4个责任单位及32名公职人员因梅大高速茶阳路段“5·1”塌方灾害涉灾被追责问责

新华社广州1月25日电(记者田建川、胡拿云)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成立梅大高速茶阳路段“5·1”塌方灾害涉灾路段工程建设和运营养护问题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调查组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对梅大高速茶阳路段“5·1”塌方灾害涉灾路段工程建设和运营养护失职失责问题全面深入开展审查调查,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对4个责任单位及3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其中,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交通运输局4个责任单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成造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任美龙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晓华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谢文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广东省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邱钰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广东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梅大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梅大高速公路东延线建设项目管理处主任何家祥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对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广东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梅大分公司总经理张锦华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对广东路路通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陈思源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对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咨询二分公司养护监理三部经理黄洁丰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调查组总结了教训,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要求广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链条排查管控各类安全风险。要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推动公路防灾抗灾能力和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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