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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发布

2025-02-05 22:02

来源标题:《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发布

日前,记者从民政部官网获悉,民政部等18部门日前印发《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困境儿童标签化,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博眼球、赚流量,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募捐、直播带货等。

据民政部儿童福利司消息,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维护困境儿童个人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但不慎或者故意披露泄露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事件还时有发生。为此,《办法》规定,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不得违规披露、泄露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儿童关爱服务活动期间,需要处理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限于开展活动所必需的最小限度和范围,并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

《办法》明确,处理不满十四周岁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处理年满十四周岁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取得困境儿童同意,并以明确方式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困境儿童因身心健康等原因没有表达意愿能力的,还应当征得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办法》同时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发布通讯、新闻等涉及困境儿童特定身份的,应当事先告知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依法征得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后方可发布,同时做好技术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困境儿童标签化,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博眼球、赚流量,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募捐、直播带货等。(记者 刘云)

责任编辑:黄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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