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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

2025-02-06 06:50

来源标题: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

昨天(5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实行“离境即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也就是说,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据悉,为帮助纳税人精准高效办理核算,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信息系统,向纳税人推送税务机关已办结、但纳税人尚未核算的出口预退税数据清单。纳税人应当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对货物是否已实现销售、出口预退税是否需要调整等情况进行确认并处理。例如,货物已实现销售,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计算的出口应退(免)税额与出口预退税额无差异的,纳税人在信息系统中勾选提交“无需调整申报”的选项进行确认后,即办结核算手续。(记者 陈雪柠)

责任编辑:黄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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