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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试行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

2025-03-09 06:27

来源标题:三亚:试行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

据“三亚旅文”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3月8日发布《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提出,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订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与国庆节)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15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

具体来看,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订平台应遵循相关退订规则,其中,订单确认后1小时内、入住前7日以上,退款比例为100%;入住前3日至7日内退款比例为50%;入住前24小时至3日内,退款比例为20%;入住当日及之后不可退订(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此外,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与国庆节)期间,订单确认后1小时内、入住前15日以上,退款比例为100%;入住前7日至15日内退款比例为50%;入住前3日至7日内,退款比例为20%;3日之内及入住当日之后不可退订(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住宿业经营者应设立“信用退”“无忧退”等快速退款机制,在消费者提交退订申请后,在2小时内必须响应,在限定时间内退回款项;不得以其他理由扣留、少退消费者房款。

此外,线上平台须在预订页面显著位置标注退订政策,包括免费退订截止时间、阶梯式扣费比例、不可抗力条款(特殊情形处理方式);加强平台入驻商家信息审核机制,主动维护和净化网络预定生态,对涉嫌故意仿冒酒店名称等情形的企业予以下架处理;加强产品信息审核机制,禁止使用模糊表述(如“部分退款”“酌情收取”),必须明确金额或比例。

《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退订监管机制,对投诉率高的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由主管部门采取信用惩戒或其他相应处理措施。

据了解,《指导意见》自2025年3月8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及相关服务活动,仅针对线上预订平台产生的直客散客订单。

三亚还将开通“12345退订专线”,实行24小时接诉、48小时办结。同时,“三亚放心游”平台将此类退订投诉纳入先行赔付通道,再向责任方追偿。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潘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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