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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一包了之”“只包不管” 用餐单位及承包方都应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2025-04-03 05:58

来源标题:用餐单位及承包方都应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昨天(2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避免部分单位存在“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现象,按照规定,用餐单位、承包方都应该按照规定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为顺应食品行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的需求,并针对校园等集中用餐单位重点领域风险较高的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同时专门制定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个规定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考虑到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关注程度比较高,《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集中用餐单位供餐方式概括为单位食堂自营、委托承包经营、从供餐单位订餐这三种形式。对于委托承包经营这种方式,用餐单位、承包方都应该按照规定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坚决治理目前部分单位存在的“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的现象。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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