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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推动完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

2025-04-04 00:03

来源标题: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推动完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

记者今天(3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建立健全专业高效、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为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将利用3年时间,夯实金融纠纷调解各项工作基础,拓展金融纠纷调解功能作用,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整体效能,基本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完备精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规范专业、金融纠纷调解渠道畅通高效、各方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主动充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的工作格局。

《意见》共7部分23条,涵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金融纠纷调解业务。《意见》提出,要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调解组织要积极满足当地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调解需求,对金融纠纷做到应调尽调、可调尽调。支持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设置调解服务热线,接受群众对金融业的调解咨询。鼓励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新市民等重点群体、新兴领域,建立相应的调解服务机制。要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便利的“掌上”调解服务。优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中国投资者网等金融纠纷线上调解平台,完善线上调解平台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相关平台的对接功能。鼓励金融管理部门作为业务主管或指导单位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各金融机构要指定具体部门推进纠纷调解工作,将纠纷调解工作纳入本单位内部考核内容。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解和拒不执行调解协议的金融机构,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推动《意见》各项要求落地实施,助力金融领域纠纷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记者 王雷)

责任编辑:黄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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