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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批准,开除李汉东党籍

来源标题:广东省委批准,开除李汉东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江门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汉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汉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赠送礼金;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汉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汉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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