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日),国家医保局曝光7起个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广东省深圳市李某通过网络获取他人医保账户信息,冒名就医购药并低价转卖给王某,骗取医保基金。今年3月,李某因诈骗罪获刑两年4个月,王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1年6个月。
外地来北京务工的于某、王某夫妻,通过发放“高价收药”名片从老年人处收购医保药品,加价转卖。今年5月,于某、王某二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湖北省云梦县参保人邱某、柯某利用特殊病待遇虚开抗排异药并倒卖。今年6月,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被追缴。
今年1月,上海市退休参保人胡某某为他人开药并转卖药品。上海市医保部门追回基金损失,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参保人谈某某通过假发票27次骗保,金额达42.6万余元。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全额退赔资金。
吉林省镇赉县参保人高某将第三方已支付的医疗费用重复报销,骗取医保基金。高某已被责令退回全部资金,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今年2月,天津市医保部门与公安机关研判发现,参保人张某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因其与卡主相貌相似未被察觉,骗取医保基金。张某被责令退回资金、处以罚款,案件正与公安机关进一步衔接中。
国家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务必遵守医保法律法规,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各级医保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骗保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