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6方面16项具体举措,着力构建与我国对外投资贸易发展相适应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是我国首个海外综合服务领域的指导文件。
在优化完善公共服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将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升级为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综合服务大平台和专业服务分平台有机结合的服务体系。
在集成创新地方服务方面,指导地方加强线上线下服务,打造企业出海服务“一站式”窗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探索,打造出海综合服务港。
在延伸健全海外服务方面,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支持出海龙头企业参与建设合作区,加强与东道国政策沟通。在重点国别建立海外综合服务站。
在加强经贸合作保障方面,丰富双边合作机制、营造安全有利外部环境、妥善应对投资贸易争议等。
在拓展提升专业服务方面,围绕出海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法律、金融、财会等专业机构增强出海服务能力,为出海企业精准赋能。
在提升出海企业能力方面,引导企业科学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强跨国经营管理培训和人才培养。强化国际多边机构合作,提供合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