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云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7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住房消费、盘活存量、加快好房子供应、优化金融支持、便利境外购房和实施购房“一码通办”等,进一步推动全省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农民进城置业、省内外旅居人群、以旧换新购房、青年人置业、人才购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省级层面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在全省重点城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予以购房补贴,并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财政状况和房地产市场情况出台住房补贴政策,激发住房消费潜力。
同时,云南将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和存量房屋,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收回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闲置土地和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闲置低效利用存量房屋改造利用,依法依规转换土地用途。鼓励国企主动收购盘活项目,引入“非银金融机构+代建”模式参与风险化解。
加大高品质“好房子”供给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将加快出台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工作方案、“好房子”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鼓励各地开发建设一批高品质的住宅试点项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宜居城镇建设试点,促进旅居云南与房地产融合发展。
日前,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云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7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住房消费、盘活存量、加快好房子供应、优化金融支持、便利境外购房和实施购房“一码通办”等,进一步推动全省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农民进城置业、省内外旅居人群、以旧换新购房、青年人置业、人才购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省级层面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在全省重点城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予以购房补贴,并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财政状况和房地产市场情况出台住房补贴政策,激发住房消费潜力。
同时,云南将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和存量房屋,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收回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闲置土地和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闲置低效利用存量房屋改造利用,依法依规转换土地用途。鼓励国企主动收购盘活项目,引入“非银金融机构+代建”模式参与风险化解。
加大高品质“好房子”供给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将加快出台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工作方案、“好房子”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鼓励各地开发建设一批高品质的住宅试点项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宜居城镇建设试点,促进旅居云南与房地产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