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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种药品纳入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

2025-12-08 00:40 新京报

来源标题:19种药品纳入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

12月7日,2025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广州举行。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在大会现场发布。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14种药品,有50种是一类创新药。

此外,19种药品纳入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涵盖CART等肿瘤治疗药品,也有神经母细胞瘤、戈谢病等罕见病治疗药品,还有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品等。

亮点1

肿瘤、慢性病等重点领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在2025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大会上,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简称“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和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简称“商保创新药目录”)发布。

2025年国家基本医保目录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第8次调整。本次国家基本医保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1类创新药。除了新增品种,此次医保目录还同时调出了29种临床没有供应或可被其他药物更好替代的药品。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2025年国家基本医保目录纳入了一些填补基本医保保障空白的药品,如三阴乳腺癌、胰腺癌、肺癌等重大疾病用药;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螯合剂不耐受的地中海贫血症等罕见病用药;糖尿病、高胆固醇血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慢性病用药。此次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此外,近期,多地进入流感高发季。记者注意到,此次基本医保目录也纳入了多款今年获批上市的抗流感病毒药物,包括众生药业的昂拉地韦片、青峰医药的玛舒拉沙韦片。

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建成立以来,每年开展一次基本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有进有出,很多当年获批的创新药、好药即获得进入医保目录的机会。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多次对外强调医保对创新药的支持态度。比如今年7月17日至25日,国家医保局连续召开五场座谈会,聚焦“医保支持创新药械”,向外界释放积极信号。

“回望过去的十年,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医药创新从远观、紧跟到起步、并肩,并在部分领域实现了反超、领跑。1-10月,中国创新药的海外授权超过了700例,金额突破了1000亿美元。产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临床应用水平、医疗保障项目和群众健康水平的明显提升。”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表示。

亮点2

商保更偏重于创新、前沿的药物

备受关注的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也于12月7日发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既有CAR-T等肿瘤治疗药品,也有神经母细胞瘤、戈谢病等罕见病治疗药品,还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品,与基本医保形成较好的互补衔接,也为进一步厘清基本医保保障边界,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错位发展,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奠定基础。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本次商保目录突出体现了以下特点:首先是支持创新的导向,纳入目录的药品均是近年来医药技术进步的优秀成果,包括了CAR-T、TCE疗法、双特异性抗体等热门靶点药物。

其次是对重点领域的关注,既有阿尔茨海默病等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药品,也有戈谢病、神经母细胞瘤等多发于儿童的罕见病用药;此外,商保目录还体现了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的保障边界,基本医保坚持“保基本”定位主要考虑安全可靠、疗效确切、靶点机理比较成熟的药品,商保则更偏重于创新、前沿的药物。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商保创新药目录,推动形成商保医保错位发展,互为补充,共同助力保障人民健康的格局。

解读

何为商保创新药目录 如何推动创新药使用?

今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国家基本医保的定位是“保基本”,比如,百万元一针的CAR-T疗法等高值创新药始终未能如愿通过医保谈判进入基本医保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就是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

国家医保局曾对外表示,将针对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点,探索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错位发展。与医保目录调整的不同点在于,商保创新药目录将充分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我国创新药领域同质化竞争加剧、创新药企业价格期待与医保支付能力尚有落差、多元化支付能力薄弱等问题还未完全破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商业保险市场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24年我国商业健康险原保费收入达到9773亿元,同比增长8.2%,资金规模已接近当年居民医保筹资总水平。”黄心宇说,“如何在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基础上支持创新药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用药需求,是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共同面临的新挑战。”

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给商业健康保险留出更多的发展空间。黄心宇表示,国家医保局将做好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衔接,为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提供稳定的出口,更好地稳定企业预期,进一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

追访

被调出目录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 给予6个月过渡期

新版药品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医保发〔2024〕33号)同时废止。

国家医保局明确,对于本次目录调整中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目录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为保障用药连续性,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2026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过渡期内各统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衔接,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替换。

国家医保局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部门要指导相关药品企业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医保目录新增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挂网工作。谈判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新版药品目录确定的支付标准;谈判药品协议期内如有同通用名药品上市,挂网价格不得高于新版药品目录确定的支付标准。

国家医保局还提出多方面具体要求,推进新增药品进院。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医保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要求各地确定2026年度基金支出预算时,充分考虑目录调整因素。对合理使用医保目录内创新药的病例,不适合按病种标准支付的,支持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特例单议。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作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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