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协议离婚如存在家暴,不应继续适用离婚冷静期
2026-03-04 11:17 新京报

来源标题: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协议离婚如存在家暴,不应继续适用离婚冷静期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方燕接受采访称,建议改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有效保障妇女权益。方燕提出,同居期间发生的家暴可以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进行处罚。方燕认为,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家暴存在,不应该继续适用“离婚冷静期”。此外她提出,对于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罪,以此提高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威慑力。

责任编辑:刘阳(QE0016)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