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通过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6年3月12日
来源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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