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最高法:家庭暴力就是违法

2026-03-31 04:44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最高法:家庭暴力就是违法

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说,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2016年3月,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专门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从此,反对家庭暴力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以法治之力筑牢家庭安全、强化人权保障、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和亮点,为落实该项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当年即制定《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明确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不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比照特别程序审理,以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高效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为解决认定家庭暴力“举证难”的瓶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形式,降低证明标准,进一步激活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效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万份。

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抓手,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公安部、全国妇联等六部委共同出台《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完善家庭暴力证据发现机制与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机制,明晰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报告义务,推动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反家庭暴力宏观治理格局。与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反家庭暴力专项培训,提升一线工作人员解纷能力,加强沟通互鉴。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凝聚反家庭暴力共识。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多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统一裁判尺度。同时,指导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进村镇(社区)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对家庭暴力“零容忍”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

陈宜芳说,确实有部分家庭暴力受害人因自身法律意识不强、与加害人生活联系紧密等原因,不能或不愿向有关机关寻求救济;还有的受害人因证据收集能力较弱,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

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当前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提示:

“家庭暴力就是违法”,要勇于向家庭暴力说“不”。家庭暴力是被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虽然有“家庭”二字,但绝不是“家务事”。受害人在面对家庭暴力时,要认识到这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侵害,无需忍受。

家庭暴力不是“家事”,而是“国事”,反对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希望大家都能勇于发声、敢于维权,共同营造没有暴力、没有恐惧的家庭环境,让每一个家庭都能成为安全的港湾。”陈宜芳说。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责任编辑:郑涛(QV0003)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