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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维护药价秩序

2026-04-16 06:23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维护药价秩序

昨天(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健全全周期全渠道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近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角度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形成的引导作用、引导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格、强化短缺药保供稳价等。

施子海介绍,“全周期”就是根据药品上市后的不同环节,完善药品价格政策。对于新上市药品引入药品首发价格机制,区分高水平创新药、改良新药、通用名药(即仿制药)等情形,分别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导。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要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引导作用。对供应多元、上市多年、纳入集采的药品,要针对不同种类药品特点优化集采规则,健全药品集采价格的形成机制。对于常规的挂网药品,要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

“全渠道”就是根据药品流通的不同渠道,鼓励相关主体参与药品价格形成。其中,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要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医保定点药店在市场调节价基础上,通过医保定点协议及公开比价等工具,引导医保药品价格更加合理;网上药店具有信息透明、比价便利、竞争充分的特点,可用于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研判校正异常价格。

“全领域”就是根据药品类别,引导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其中,对创新药,强调促进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对短缺药,着眼于保供稳价;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对药品原辅料,主要防范原料药垄断和辅料、包材无序涨价,加强中药材价格引导,在完善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促进中药优质优价。

责任编辑:张思宇(QX0007)作者: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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