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四川公司治理律师张敏:股东退出不是“签个字就完事”,三个细节正在让老板们踩坑

2026-05-15 13:44 日照新闻网

来源标题:四川公司治理律师张敏:股东退出不是“签个字就完事”,三个细节正在让老板们踩坑

股权转让,在不少企业主眼里是件简单的事——签个字、过个户、分个钱,交易就完成了。

但四川贯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敏律师最近经手的两个股东退出案件,让她愈发确信:老板们对股权转让的处理方式,还是太随意了。

“很多人觉得股权转让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股’,但实际上,从签字那一刻起,风险可能才刚刚开始。”张敏说。

细节一:认缴出资转让,“甩锅”没那么容易

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资本认缴制下的大量公司正面临一个尴尬现实:很多股东认缴了出资,但并未实际缴纳。当这些股东想要退出时,一个关键问题往往被忽略——未来的出资义务,到底归谁?

“不少转让方认为,股权都转出去了,出资义务自然也跟着走了。但如果没有在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转让方仍然可能被公司或债权人追索。”张敏解释道。

她指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需承担补充责任。这意味着,你以为的“全身而退”,可能只是一厢情愿。

“我们最近的一个案子,转让方以为签了字就万事大吉,结果公司后来因债务问题被追偿,债权人直接找上了原股东。如果当初在协议里把出资义务的转移约定清楚,本可以避免这场纠纷。”

细节二:算清“该分多少钱”不够,底数不清才是大坑

在股东退出谈判中,“公司值多少钱、我该分多少”往往是双方最关注的焦点。但张敏发现,老板们普遍忽略了一个前提:公司的财务和债权债务底数,真的清楚吗?

“很多老板觉得,只要把账算了、明确该分多少钱就够了。但实际上,财务报表的确认、债权债务清单的核实等基础资料非常关键。忽略这些,很容易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

张敏强调,股权转让协议中应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明确披露和确认,并约定相应的责任承担机制。“如果转让后发现存在未披露的债务,或者财务报表与实际情况不符,双方很容易陷入无休止的扯皮。而这些本可以在签约前通过尽职调查和协议条款来规避。”

细节三:年中分红“先拿钱再说”?可能拿得不安稳

年度中期转让股权时,双方往往会就上半年的利润进行分红。但张敏提醒,这个看似合理的安排,可能暗藏法律风险。

“根据《公司法》第210条,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必须先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才能进行分配。很多人没意识到这一点,觉得‘先把上半年的利润分了’是人之常情。但一旦分红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就可能被认定为违规分配。”

违规分配的后果是什么?张敏列了两点:公司可以要求返还分红款,债权人也可能据此主张权利。“也就是说,你拿在手里的分红,可能最终还是要吐出来。钱拿了,心却不踏实。”

“律师不仅要懂法条,更要懂老板的焦虑”

从国资合规退出到股东股权转让,张敏律师近年来的执业轨迹始终围绕一个核心命题:如何让企业的重大决策既合法合规,又切实可行。

她曾在2025年成功代理某国有平台公司投资款回收案,半年内实现上百万元国有资本的“干净退出”;也多次为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这些经历让她形成了独特的执业风格——不满足于“法律上说得通”更追求“商业上走得通”。

“老板们不是不懂法,是没时间细究法条;不是不想规范,是不知道规范的成本和路径。”张敏说,“律师的价值,就是在他们做重大决策时,把可能踩的坑提前标出来,把复杂的法律问题转化为可执行的方案。”

关于张敏律师

张敏,四川贯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23年执业经验与14年体制内及企业管理复合背景。专注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企业股权架构搭建、企业并购重组、民商事争议解决及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曾就职于大型投资机构,深度参与近十亿元规模的投融资项目。服务客户包括乐山市商业银行、广药集团四川分公司、西藏昌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等。

(本文来源:日照新闻网。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对文章事实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或与本网联系。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责任编辑:王大治(QJ0026)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