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 ,记者获悉,自然资源部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推出七方面改革举措。《通知》要求,加快综合窗口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企业专窗,集中办理涉企业务。
《通知》明确,要加强登记服务集成,深化登记税务协同,强化登记金融协同,深化“带押过户”改革,大力推进信息共享,加快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优化信息查询服务。其中,在加强登记服务集成方面,《通知》要求,加快综合窗口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企业专窗,集中办理涉企业务;精简登记、办税、抵押等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交易合同等共性材料无需重复提交;推动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同市同标”,统一申请材料和办理标准,并逐步向省域范围拓展,实现“同省同标”。
在深化登记税务协同方面,《通知》提出,持续优化企业购置不动产业务流程,提高登记办税业务联办效率;不动产所在地企业专窗或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登记办税申请,实现“一窗收件、后台流转”;企业正常经营、购置房屋发票等办税资料齐全的一般性业务即时办结,复杂业务限时办结。
在强化登记金融协同方面,《通知》要求,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大网点覆盖面,企业在网点可一站式完成登记信息查询、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事项申请;鼓励各地使用抵押登记关键信息表,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要求提取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关键信息,减轻表单填报负担。
在加快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方面,《通知》要求,打通企业购置不动产“一件事”全程网办路径;推动企业电子签章使用和跨域互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广电子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电子询问笔录、电子合同。探索AI、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推进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6月10日 ,记者获悉,自然资源部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推出七方面改革举措。《通知》要求,加快综合窗口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企业专窗,集中办理涉企业务。
《通知》明确,要加强登记服务集成,深化登记税务协同,强化登记金融协同,深化“带押过户”改革,大力推进信息共享,加快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优化信息查询服务。其中,在加强登记服务集成方面,《通知》要求,加快综合窗口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企业专窗,集中办理涉企业务;精简登记、办税、抵押等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交易合同等共性材料无需重复提交;推动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同市同标”,统一申请材料和办理标准,并逐步向省域范围拓展,实现“同省同标”。
在深化登记税务协同方面,《通知》提出,持续优化企业购置不动产业务流程,提高登记办税业务联办效率;不动产所在地企业专窗或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登记办税申请,实现“一窗收件、后台流转”;企业正常经营、购置房屋发票等办税资料齐全的一般性业务即时办结,复杂业务限时办结。
在强化登记金融协同方面,《通知》要求,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大网点覆盖面,企业在网点可一站式完成登记信息查询、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事项申请;鼓励各地使用抵押登记关键信息表,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要求提取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关键信息,减轻表单填报负担。
在加快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方面,《通知》要求,打通企业购置不动产“一件事”全程网办路径;推动企业电子签章使用和跨域互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广电子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电子询问笔录、电子合同。探索AI、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推进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