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按照《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2026年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申报已于6月10日20时结束。申报期间共收到818份药品申报材料。其中,目录外药品570份,包括单独申报基本医保目录509份、单独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17份、同时申报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44份;目录内药品248份。总体申报数量较2025年进一步增加。
药品可同时入“双目录”评审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商保创新药目录是推荐性目录,不具有强制性,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责任是市场行为。两个目录的通路、流程基本一致。”黄心宇说。这意味着,药品在参加医保目录准入评审时,也可能同步参与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相关评审。对于部分暂时难以纳入基本医保目录、但具有较高创新价值和临床价值的药品,商保创新药目录提供了另一条进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参考路径。
黄心宇表示,基本医保始终强调“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同时今年也会更加体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他提到,医保对真创新是“真金白银”在支持,是花钱在购买,支持的是真正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和差异化的创新。
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虽然流程衔接,但功能定位并不相同。基本医保目录主要立足“保基本”,强调基金承受能力和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保障;商保创新药目录则更多服务于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补充保障形式,为部分创新药提供参考目录基础。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赵欣介绍,符合有关要求的独家药品,可以单独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也可以同时申报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内的药品如果新增了适应症,需要进一步调整的,也可以按照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进行申报。
创新药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黄心宇介绍,今年目录外申报条件的主要变化包括,增设预申报规则;允许商保目录品种申报基本医保;延长附条件上市药品申报期;被调出目录的谈判药品,如果有其他企业同通用名药品上市,可以具备申报资格。
对于预申报规则黄心宇表示,由于今年目录调整整体提前约一个月,往年6月30日的节点相应调整。在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前,已完成国家药监部门药品审评中心技术审评的药品,可以进行预申报。赵欣也表示,今年首次引入预申报机制。申报时涉及独家药品认定、药品说明书、价格费用等信息填报的,以截至《工作方案》正式印发之日的最新数据为准。在规定时限内已完成技术审评的药品或适应症,说明书以获得批件之日为准。
商保目录品种申报基本医保,也是今年规则调整的重要内容。黄心宇表示,允许商保目录品种申报基本医保,是兑现商保与基本医保衔接的承诺。国家医保局鼓励高价值创新药上市初期先进入商保目录,通过临床使用积累数据、降低成本,后续可转入基本医保。
儿童药、罕见病药等持续获关注
在今年医保目录调整中,儿童药和罕见病药继续被列为重要申报范围。相关安排延续了近年来医保目录调整持续关注儿童药和罕见病药的政策导向。
黄心宇表示,罕见病用药申报,必须是说明书中明确标注罕见病适应症的药品才认可,指南、共识、学术论文甚至企业自行认定均无效,审核以说明书为准。这意味着,罕见病用药虽然继续保留申报通道,但申报资格并非由企业自行判断,而是以药品说明书为核心依据。
儿童药和罕见病药持续获得关注,背后是用药需求。儿童药和罕见病药往往面临研发周期长、投入高等特点。由于市场规模有限,部分儿童专用药品和罕见病治疗药物可能存在供应不足、价格较高等问题。
通过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将符合条件的儿童药和罕见病药纳入申报范围,有助于为相关药品进入医保评审提供制度通道。但能否最终纳入目录,仍需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测算、谈判或竞价等程序,并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获益、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
药品能“进”也能“出”
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并不意味着进入目录后就“一劳永逸”。国家医保局在今年目录调整中继续强调动态调整机制。
今年受到关注的一项变化,是部分中成药说明书问题被纳入重点考虑范围。黄心宇表示,今年调出药品中,将重点考虑说明书中“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三项尚不明确的中药,衔接药监部门中药说明书完善政策。但也会充分考虑中药传承性、用药延续性,不会盲目调整。
药品退出机制的完善,与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有关。黄心宇表示,医保基金收支压力较大,必须“保基本”定位。同时,要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标准等政策,把有限资金用于支持真正有临床价值的创新。因此,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并不是简单地扩大目录规模,而是在“有进有出”中优化药品结构。一方面,通过谈判、竞价、协商等方式,将临床价值较高、患者获益较明显的药品纳入支付范围;另一方面,对不再符合保障要求的药品及时研究调整,为更有价值的药品腾出基金空间。
6月1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按照《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2026年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申报已于6月10日20时结束。申报期间共收到818份药品申报材料。其中,目录外药品570份,包括单独申报基本医保目录509份、单独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17份、同时申报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44份;目录内药品248份。总体申报数量较2025年进一步增加。
药品可同时入“双目录”评审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商保创新药目录是推荐性目录,不具有强制性,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责任是市场行为。两个目录的通路、流程基本一致。”黄心宇说。这意味着,药品在参加医保目录准入评审时,也可能同步参与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相关评审。对于部分暂时难以纳入基本医保目录、但具有较高创新价值和临床价值的药品,商保创新药目录提供了另一条进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参考路径。
黄心宇表示,基本医保始终强调“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同时今年也会更加体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他提到,医保对真创新是“真金白银”在支持,是花钱在购买,支持的是真正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和差异化的创新。
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虽然流程衔接,但功能定位并不相同。基本医保目录主要立足“保基本”,强调基金承受能力和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保障;商保创新药目录则更多服务于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补充保障形式,为部分创新药提供参考目录基础。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赵欣介绍,符合有关要求的独家药品,可以单独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也可以同时申报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内的药品如果新增了适应症,需要进一步调整的,也可以按照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进行申报。
创新药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黄心宇介绍,今年目录外申报条件的主要变化包括,增设预申报规则;允许商保目录品种申报基本医保;延长附条件上市药品申报期;被调出目录的谈判药品,如果有其他企业同通用名药品上市,可以具备申报资格。
对于预申报规则黄心宇表示,由于今年目录调整整体提前约一个月,往年6月30日的节点相应调整。在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前,已完成国家药监部门药品审评中心技术审评的药品,可以进行预申报。赵欣也表示,今年首次引入预申报机制。申报时涉及独家药品认定、药品说明书、价格费用等信息填报的,以截至《工作方案》正式印发之日的最新数据为准。在规定时限内已完成技术审评的药品或适应症,说明书以获得批件之日为准。
商保目录品种申报基本医保,也是今年规则调整的重要内容。黄心宇表示,允许商保目录品种申报基本医保,是兑现商保与基本医保衔接的承诺。国家医保局鼓励高价值创新药上市初期先进入商保目录,通过临床使用积累数据、降低成本,后续可转入基本医保。
儿童药、罕见病药等持续获关注
在今年医保目录调整中,儿童药和罕见病药继续被列为重要申报范围。相关安排延续了近年来医保目录调整持续关注儿童药和罕见病药的政策导向。
黄心宇表示,罕见病用药申报,必须是说明书中明确标注罕见病适应症的药品才认可,指南、共识、学术论文甚至企业自行认定均无效,审核以说明书为准。这意味着,罕见病用药虽然继续保留申报通道,但申报资格并非由企业自行判断,而是以药品说明书为核心依据。
儿童药和罕见病药持续获得关注,背后是用药需求。儿童药和罕见病药往往面临研发周期长、投入高等特点。由于市场规模有限,部分儿童专用药品和罕见病治疗药物可能存在供应不足、价格较高等问题。
通过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将符合条件的儿童药和罕见病药纳入申报范围,有助于为相关药品进入医保评审提供制度通道。但能否最终纳入目录,仍需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测算、谈判或竞价等程序,并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获益、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
药品能“进”也能“出”
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并不意味着进入目录后就“一劳永逸”。国家医保局在今年目录调整中继续强调动态调整机制。
今年受到关注的一项变化,是部分中成药说明书问题被纳入重点考虑范围。黄心宇表示,今年调出药品中,将重点考虑说明书中“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三项尚不明确的中药,衔接药监部门中药说明书完善政策。但也会充分考虑中药传承性、用药延续性,不会盲目调整。
药品退出机制的完善,与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有关。黄心宇表示,医保基金收支压力较大,必须“保基本”定位。同时,要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标准等政策,把有限资金用于支持真正有临床价值的创新。因此,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并不是简单地扩大目录规模,而是在“有进有出”中优化药品结构。一方面,通过谈判、竞价、协商等方式,将临床价值较高、患者获益较明显的药品纳入支付范围;另一方面,对不再符合保障要求的药品及时研究调整,为更有价值的药品腾出基金空间。